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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赔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4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计算车损险的赔偿标准时,主要的依据是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一般会约定赔偿的标准以及一些免责事由。但是在发生事故后,投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从而导致扩大损失的,该部分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机动车车损险赔偿范围一般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车损险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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