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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去世的人的养老金要准备什么

社会保险 2022-12-15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可以发放给其继承人。养老金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自己储蓄的养老金,不过由国家负责管理,退休时按照计发月数按每月发放一份。
    如果参保人去世,还没有领取的部分,就可以给继承人一次性发放。法律依据: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可以发放给其继承人。养老金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自己储蓄的养老金,不过由国家负责管理,退休时按照计发月数按每月发放一份。如果参保人去世,还没有领取的部分,就可以给继承人一次性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但是如果本人死亡的,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也就是可以提前取出来。不然只有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才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交了养老金去世可以继承缴费部分。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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