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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15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订立地点通常确定为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或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合同采用非书面形式的,合同签订地一般是承诺生效的地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合同订立的地点:
    1、一般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订立地点;
    3、没有主营业地的,承诺人住所地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4、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地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其地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确定合同成立地点如下:一般为承诺生效的地点;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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