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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需要交契税吗?

拆迁补偿 2022-12-15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交契税是在房屋备案或者交房的时候才缴纳。因为房屋契税是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
    房屋还没有交付变更就交契税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 安置房契税由纳税义务人在省级政府确定的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交纳。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
    1.5%;144平方以上及二套房契税为3%。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 第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4、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5、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  
    6、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第三,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调动了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新的政策中,  
    7、将允许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取消了仅可为国有企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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