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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2-12-15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和不直接抚养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意增加,而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并且不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请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的数额,经查实情况属实的,对方应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第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第二十条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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