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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十年了,没有签订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买社保?

社会保险 2022-12-15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劳动合同单位没买社保的,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的人员跟公司进行协商;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补缴其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不买社保,如果劳动者因此而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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