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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怎么称呼? 我有一个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我的车辆时营运车辆,小型货车,总质量2600kg,没有营运证,行驶证上使用性质时货运。对方车辆时一台拉泔水的车,车辆属于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公司工作人员。 现在时因为我的车辆维修时间长达10天,造成我的车辆没法营运造成营运损失,按照我自己能够提供的收入流水证据来看,平均每天收入是430余元。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对付提出停运损失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5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车祸如果交警已经定责完毕,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赔偿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愿意理赔的,可以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优先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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