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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补领、换领驾驶证办理法律政策有哪些

其他 2022-12-15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异地能补办驾驶证。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超过规定年龄换领、损坏换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领、身体条件变化换领、遗失补发等业务。
    法律依据:在异地能补办驾驶证。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超过规定年龄换领、损坏换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领、身体条件变化换领、遗失补发等业务。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驾驶证换领的部门是车辆管理所。驾驶证持有人一直在驾驶证核发地居住的,可以直接前往核发地的车管所进行换证办理;驾驶证持有人不在当地的,也可以异地办理,也是前往居住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驾驶证换证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证的更换应向当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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