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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原来的监护人是其弟弟,后来病人再婚又离婚,请问一下病人的监护人还是其弟弟吗?需要去办理监护人变更吗?

子女抚养 2022-12-16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人的监护权由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变更。当精神病人的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由有监护能力的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是法律规定的监护权的更改;另外精神病人的监护权还可以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通过指定的方式而予以更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精神残疾的监护人变更一般需要监护人同意。但变更监护人是因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的,一般会强制变更,不需要得到监护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精神病人离婚法定监护人的确定:由法定监护人按顺序担任其监护人,由于是离婚,配偶担任监护人对其不利,应当变更第二顺序的监护人: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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