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要抚养权对方不同意离婚

子女抚养 2022-12-16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起诉离婚不同意的,要准备好双方还有和好可能的证据;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抚养权不给对方不可以。
    1、双方协议离婚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后,另一方应将子女交由其抚养。若拒绝交付子女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若双方诉讼离婚的,另一方可申请对拒绝交付子女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其次还需要准备好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力条件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