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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国工程款没有结算,可以在当地起诉吗?

拖欠工程款 2022-12-17 0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款一般不可以异地起诉,具体需视情况而定。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依法在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工程款能够异地提起诉讼,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款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之一,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为管辖地,同时可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未结算工程可以依照流程起诉:
    1、受害人首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与收集到的证据;
    2、被告人在收到原告诉状副本后,应当积极应诉;
    3、法院判决之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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