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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电瓶车违章能在本地交罚款么

行政处罚 2022-12-17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会被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会扣留其电瓶车。如果电瓶车不符合新国标,会被认定为机动车,此时无牌无证会被罚款200至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电瓶车违章罚款缴纳方法:由交通警察在现场出具的违章罚单,可根据罚单上的指定银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也可以登陆交管12123,进行注册登陆,在APP里查询违法处理业余,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违章一般不可以在外地处理,应当在违章地交警部门处理,需要缴纳罚款的应当及时缴纳罚款。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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