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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丈夫长期对妻子有大男子主义思想,不做家务,一有争吵就冷暴力,无视

起诉离婚 2022-12-17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有暴力倾向的,女方可以选择离婚。如果其丈夫因此对妻子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双方当事人一般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法院经过审判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堪家庭暴力额度妻子想离婚而丈夫不肯的情况下,妻子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有家庭暴力的行为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冷暴力就是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通过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具体表现如下:
    (一)漠不关心。
    (二)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三)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四)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五)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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