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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误入机动车道交纳罚款后记录会消除吗?

行政处罚 2022-12-17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走非机动车道一般不会扣分,但是会处以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违章消分的法律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 当事人缴纳违章罚款时需要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及处罚单(若无可不带),处罚单可去当地交警大队或各支队打印,在15日内去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注意:交通违章后的罚款一般必须由车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托人代办。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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