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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许可,公安机关擅自将户口转为集体户口怎么办?

其他 2022-12-17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可以向公安户籍部门详细询问了解
  • 你好,建议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 当事人要补办集体户口的,需要先找到管理集体户口的单位的负责人,调出属于本人户口页的信息,并打印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之后由派出所在卡上盖章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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