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能否自行变卖质押财产

抵押担保 2022-12-17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质押权人不可以自行变卖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如果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自行处分质押物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债权人不可以将质押物变卖,只有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和出质人协商将质押物进行变卖或者拍卖,质权人对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质权人不可以自行出卖质押物,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经过质押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