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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开走,导致发生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7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证驾驶是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表明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过失心态,即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无证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因无证驾驶一方驾驶人的原因导致事故的,则由无证驾驶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由双方的过错驾驶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过错严重承担等,分别承担主次责任、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无证驾驶不一定是全责。无证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无证驾驶不是负全责的必要条件,也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无证驾驶的推定为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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