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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个人名下有一房产,母亲去世有20余年了,父亲善健在,另我有两个姐姐,其中一个姐姐去年因病去世,去世的这个姐姐和前任有一女儿,女儿归前任,这种情况下母亲的名下房产怎么归属分配的

遗产继承 2022-12-18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的房子母亲过世遗产的分配办法:首先,确认母亲的遗产范围,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份额及母亲的个人财产。其次,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先后顺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父母的房子在母亲过世之时的分配办法:应当确认母亲的遗产范围,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份额及母亲的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先后顺序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父母的房子母亲过世遗产的分配:首先由父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取得房屋的一半产权,剩下的一半,母亲生前立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即母亲的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剩余的一半。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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