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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申请探视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8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再申请探视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探望的方式有:
    1、拜访性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留宿性探视,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两年后可以起诉探视权。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离婚两年后,当事人仍可以以自己的探视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探视权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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