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刑事案件自诉法院需要什么资料

刑事辩护 2022-12-18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提起提刑事自诉,需要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等,如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2、能证明受到的损害的合法有效证据。
    3、能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诉讼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 刑事诉讼法对自诉需要的材料规定:
    1、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等,如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2、能证明受到的损害的合法有效材料。
    3、能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诉讼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要注意的事项有:
    1、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2、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
    3、必须属于对应的法院管辖;
    4、必须是由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告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