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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车出事故,对方全责,我的车臂受损,咨询影响二手车成交价格,请问能否索要折旧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8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责方一般不需要付折旧费。车辆受损可以要求全责任方进行维修,恢复至原样,无法恢复的按报废车辆处理,由全责方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索要折旧费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新车被撞,法院会支持车辆折旧费赔偿。当事人首先可以以协商方式解决,在协议中写明折旧费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细节;如若不能就协商达成统一的,受损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对折旧费的诉请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当事人主张汽车折旧费的,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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