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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可能是什么

刑事拘留 2022-12-18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
    1、签发拘留证,凭此证带领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办理拘留手续。
    2、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3、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事拘留的程序有:
    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刑事拘留的程序为,拘留前公安机关应先审查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拘留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签发拘留证,拘留时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应送往看守所羁押,并且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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