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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 2022-12-18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
    1、签发拘留证,凭此证带领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办理拘留手续。
    2、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3、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事拘留的程序为: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事拘留的程序:在拘留前应该先行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拘留条件,符合的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才能拘留。拘留时要出示拘留证。
    在拘留后24小时内,应该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并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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