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刚收到诉通知,说我恶意欠款需要17日去法院开庭,如果我不去会怎么样

债务追讨 2022-12-18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款纠纷法院开庭被告不去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依然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追讨欠款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当法院下判决后,欠债人应当立即还款,否则法院将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