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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如何去设立呢

合伙企业 2022-12-18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有合伙人,一个合伙人的为个人独资企业,两个合伙人的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的资格,普通合伙人以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名称的预先核准申请书,通过后,携带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合伙协议以及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注册登记。合伙企业没有法人的资格。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且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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