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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之后还能继续缴纳社保吗?我目前是公司在缴纳社保,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吗

社会保险 2022-12-18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停缴以后是可以续的。如果当事人与原单位解约,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保险会断缴;但是如果找到新单位的,则可以继续缴纳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共同进行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证与社保有关系。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达1年的,在失业后可以依法去领取失业证,之后按规定申领失业金。而社保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个险种在内的。
    法律依据:失业证与社保有关系。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达1年的,在失业后可以依法去领取失业证,之后按规定申领失业金。而社保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个险种在内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领取失业金之后能够交保险。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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