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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的债务归一方所有负债人感觉还款能力大,可要求原夫妻共同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2-19 0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共同来偿还。但若夫妻已经办理完离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全部让一方承担。因为夫妻离婚的债务分配需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协商清偿,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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