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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结婚了,但没有户口,户口还在我母亲家,不能享受那里的福利吗?

其他 2022-12-19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进行确定
  • 按照村里的规定办理
  •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恢复户口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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