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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院做完手术后才告诉你以后还有很多收费的,算欺诈行为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19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欺诈行为需要负民事法律责任,可能涉嫌刑事法律责任。如果造成患者伤亡的,需要向其承担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合理费用的侵权责任;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医疗欺诈认定方式如下:医疗机构以虚构或夸大病情实施过度医疗手段;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进行医疗活动;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医疗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欺诈构成要件如下:
    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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