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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究竟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19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诉讼按照如下方式予以举证:
    1、患者就其损害,确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2、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患者乙方存在不配合行为、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存在,予以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方式:医疗机构就不承担责任,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而患者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且当事人无法自行举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提供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证明主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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