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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暴离婚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子女抚养 2022-12-19 2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暴离婚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一方单方面的殴打、捆绑、残害、经常性谩骂、恐吓家庭成员,对受家庭暴力的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侵害的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遭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令,遭家暴应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双方因家暴而离婚的,受害人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一方单方面的殴打、捆绑、残害、经常性谩骂、恐吓家庭成员,对受家庭暴力的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侵害的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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