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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妻子的房子,儿子和妻子先后去世了,儿媳在儿子去世后,带着孙子改嫁,现在还可以继承房子吗?

遗产继承 2022-12-20 0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继承人就可以继承房产: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老人去世名下的房子继承方式如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进行房产析产,剩下的部分属于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一般情况下可以继承的房产有:
    一、单独所有的房产。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
    二、共同共有的房产。即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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