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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答应给的钱,不给怎么办?

协议离婚 2022-12-20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答应给另一方钱,但是后来一直拖欠着,不能因为时间的长短而就此无效。夫妻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离婚协议上对财产分配要求,而请求对方支付,如果对方一直不支付,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离婚答应的钱不管多久不给都不算无效。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对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申请法院判决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承担履行责任。
    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根据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解决办法:如果是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是要求对方给钱的话,对方拒绝支付你钱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其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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