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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没上社保,赔付多钱

社会保险 2022-12-20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有:
    1、按用人单位原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定;
    2、法律规定了明确补偿标准的,按该补偿标准确定;
    3、不能确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托社会保险机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没交社保,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按劳动者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公司没交社保,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按劳动者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社保不可以一次性买15年。法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社保不可以一次性买15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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