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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什么人承担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20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式为:
    1、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的,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一般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的确认方式:若该债务系分立前产生的,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债务系分立后产生的,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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