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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把我养到13岁,然后赶出家门,犯法吗?

子女抚养 2022-12-20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将已经成年的子女赶出家门的行为是不违法的,因其已经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但对于没有自理能力的成年子女是有法定的照顾义务的。《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把自己的孩子送养出去是不违法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作送养人的主体有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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