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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和司机共同喝酒,司机撞人造成事故,副驾上车前有制止酒驾行为未成功,出事故后副驾会有连带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0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起喝酒出车祸了的,一起喝酒的人对事故的造成有过错的有连带责任。如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一起喝酒的朋友也应当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行为人酒驾的,副驾驶的当事人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副驾驶的乘坐人明知对方处于醉驾状态,不阻止还纵容驾车并乘坐该车的,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可能会承担部分责任。所以需要看看副驾驶的人是否知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后驾车撞死人,一起喝酒的人如存在劝酒等过错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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