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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是单位集体户口,父母能落户吗?

其他 2022-12-20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子女随迁到父母一方的集体户口上,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一般办理子女集体户口落户时,需要的材料有,双方户口卡,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等;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条件:以南京为例: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集体户口、另外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户口需落至该居民户口,不能在南京落户;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子女户口可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父母双方都为外地集体户口的,且当地出证明无法落户口的,子女也可照顾落户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 孩子户口单独落户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但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比如已成年且有独立的住所、结婚等原因,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单独立户,否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单独立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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