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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没有父亲的名字,能做到吗?

其他 2022-12-21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出生证明没有父亲信息是不能办理的,除了单亲家庭或者是未婚先孕的情况可以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出生证上面必须有其父母的姓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出生证明没父亲是不能办的。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前往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统一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 没有出生证明是无法上户口的,必须先去婴儿出生的医疗机构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再将开具的出生证明提交至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给婴儿上户口。法律依据:没有出生证明是无法上户口的,必须先去婴儿出生的医疗机构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再将开具的出生证明提交至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给婴儿上户口。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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