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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装修公司签了保密合同。现在我不想用他们了,但是我付了1800定金。如果我不回来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21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合同定金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是不可以退的,而是在合同成立后抵充价款,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装修公司交了定金不想装了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构成违约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后想退款,需要交付该款项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才可以退款或者抵作价款。或者装修公司违约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对方退回交纳的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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