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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

消费者维权 2022-12-21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需要提供物证、人证、视听材料等证据证明经营者没有尽告知的义务,比如没有说明书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消费者投诉,要提供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基本证据,或者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基本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这些证据要有相关性,并形成基本的链条。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处于弱势一方,有关行政部门在受理其投诉时不宜提出太高的证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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