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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母亲76岁,肺癌,小脑萎缩,是不是,不能当监护人,还有一个姐姐可以当监护人,没有配偶,孩子

子女抚养 2022-12-21 2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精神病人没有监护权,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精神病人一定要有监护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监护人。一般是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照顺序担任其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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