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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2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后被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安置房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后被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被拆迁之前的房屋就是共同财产的;或者被拆迁之前的房屋虽然不是共同财产,但在拆迁时政府对没有房屋的一方进行了安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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