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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2-12-22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能在异地办理。离婚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是在外地,或者离婚双方或者一方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同一个县或者区的,不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该外地不是离婚双方或者一方的户籍所在而且已经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证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是在外地,或者离婚双方或者一方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同一个县或者区的,不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该外地不是离婚双方或者一方的户籍所在,而且已经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证一般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因为离婚证只能通过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而取得,但离婚登记的,必须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才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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