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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

起诉离婚 2022-12-22 1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登记要本人亲自去。双方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需携带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和相关材料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必须本人去,离婚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改变,所以必须由本人到场。协议离婚的,要当事人双方本人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出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一般一定要本人去办理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共同前往一方户籍登记地婚姻机关办理。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亲自提起离婚诉讼。但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并在指定监护人后,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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