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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内容都是什么

工程质量纠纷 2022-12-22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主体部分还是结构部分,依据图纸,设计来鉴定
  • 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内容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从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变成了5%。工程质量保修金是用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新规如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从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变成了5%。工程质量保修金是用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依据: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新规如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从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变成了5%。工程质量保修金是用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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