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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去掉未成年人的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产权 2022-12-22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名下的房产过户需要父母代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过户房产的书面保证,公示七天无异议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未成年名下的房产过户需要父母代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过户房产的书面保证,公示七天无异议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未成年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然后代理人应进行监护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在公示七天后,代理人即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为未成年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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