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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工地上受伤,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十级伤残

工伤索赔 2022-12-23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例如劳动者具有两个以上横突骨折等情形的,可鉴定为工伤九级;如果具有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等情形的,可鉴定为工伤十级。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的,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9.2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
    10.2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 工伤十级伤残可按照下列流程来鉴定: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四、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七、工伤索赔。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劳动者具有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等情形的,能鉴定为工伤九级。具有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情形的,能鉴定为工伤十级。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9.2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
    10.2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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