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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串通要怎样

招标投标 2022-12-23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串通的处理方式:
    1、判定中标无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一至二年内的投标资格并公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2、对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串通投标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有: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所在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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