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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流程

抵押担保 2022-12-23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需要由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企业财产来偿还,并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清偿债务应注意的是,投资人是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综上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应当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债务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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